4月21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核签核保不到位、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被罚款310万元;责任人孙某艳、陆某明、沈某慧、王某皞、胡某民、郑某雄、周某维、吴某琪被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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